【项目申报】关于组织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民经济综合司2023年度研究课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5-05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民经济综合司2023年度研究课题征集公告》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类别

研究年限

立项单位

资助金额/项

配套金额

10研究课题

2023年12月前完成

立项后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根据《美高梅集团4688.am.首页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予以配套

)申报依据

依据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国民经济综合司2023年度研究课题征集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原文及相关附件网址:https://www.ndrc.gov.cn/hdjl/wsgsjdc/202304/t20230421_1353902.html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项要求

1.我校不限额申报。

2.课题负责人限额申报1项,参与人不限额申报

(二)申报条件要求

具体申请条件详见相关《公告》。

三、学校相关安排

现将校内申报要求作如下安排。

(一)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线下的方式进行填报,申请人填写项目申请书

)进度安排

具体要求及时间进度安排如下。

阶段

时间

主要任务

相关要求

责任人

与单位

撰写课题申请书

2023.5.2-2023.5.10

申请人撰写课题申报书

申请人根据课题指南填写课题申报书各单位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申报。

申请人

相关单位

申报材料提交时间

2023.5.10

完成定稿,并提交申报材料

二级单位审核:科研秘书督促按要求提交,510日中午12点前以部门为单位提交《课题申请书》《申报一览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申请人

相关单位

课题推荐上报时间

2023.5.10-

2023.5.12

科研处审核推荐上报。


申请人

科研处

四、科研诚信要求

根据《公告》精神,对申请人科研诚信作如下要求:

1.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2.各二级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人基本条件,请申请人对照查看《公告》要求。

2.电子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2023年5月1012:00前,将《课题申请书》、申报一览表电子稿发送科研处邮箱,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XX课题项目(共计XX项)。

3.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2023年5月1012:00前,将纸质材料《课题申请书》(一式5份)、申报一览表(一式1份)报送到花都校区办公楼208室陆老师处。

 

联系人:陆咏媚;电子邮箱:gzgsgzs@163.com;办公地址:花都校区办公楼208室;联系电话:020-86928190,内线: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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