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5-03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23年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立项申报的通知》(粤财办函〔2023〕1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选题方向及选题题目

研究年限

立项单位

资助金额

配套金额

6个选题方向、共20个选题

2023年8月20日前完成

根据课题质量,按“一等、二等、三等”的等次,采用“后补助”方式给予适当激励

根据《美高梅集团4688.am.首页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予以配套

二)申报依据

依据为《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23 年广东省财政科研课立项申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原文及相关附件见附件1。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项要求

1.我校限额申报

2.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申请人不得再作为成员参与其他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1个课题的申请。

(二)申报条件要求

具体申请条件详见相关《通知》

三、学校相关安排

现将校内申报要求作如下安排。

(一)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线下的方式进行填报,申请人填写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立项申请书

(二)进度安排

体要求及时间进度安排如下。

阶段

时间

主要任务

相关要求

责任人

与单位

申请书填报

2023.4.27-

2023.5.13

申请人填写申请书》。


申请人

 

申报材料提交

2023.5.14

完成申报材料填写

二级单位审核:科研秘书督促按要求提交,并5月14日中午12点前以部门为单位提交《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立项申请书》和《申报一览表》材料

申请人

相关单位

推荐上报

2023.5.14-

2023.5.16

科研处审核、

推荐上报。


申请人

科研处

四、科研诚信要求

根据《通知》精神,对申请人科研诚信作如下要求:

1.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2.各二级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人基本条件,请申请人对照查看《通知》相关指南要求。

2.电子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 2023年5月14日中午12:00前,将《申请书》、申报一览表附件2)电子稿发送科研处邮箱,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2023年财政科研课题(共计XX项)

3.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 2023年5月14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到花都校区办公楼208室陆老师处《申请书》一式2、申报一览表一式1份

 

联系人:陆咏媚;电子邮箱:gzgsgzs@163.com;办公地址:花都校区办公楼208室;联系电话:020-86928190,内线: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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