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工商院教字[2015]57号
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民办高校
质量工程”建设工作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民办高校质量工程”建设工作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民办高校质量工程建设规划(2013—2015年度)》,开展自查工作。
各系(部)应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系(部)各专业2013-2015年度质量工程项目(包括精品开放课程、教学团队、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教学改革项目、精品教材、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等项目)等自查工作。主要自查各系对建设规划执行情况,主要包括建设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年度实施计划的完成情况,规划期内各建设项目的实施组织及进度安排,项目建设的效果,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保障机制、今后建设思路等方面,同时填写“民办高校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规划一览表”。本次自查结果将列入系部年度考核中。
请各系于12月9日前将自查报告及一览表交至教务处。联系人:黄仁刚,电话:020-86929839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民办高校质量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2.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质量工程建设规划(2013-2015年)
3.2013--2015年度各级质量工程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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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务 处
2015年12月2日